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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城管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8-03-23  来源:  [打印本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0日下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城管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肖刚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李伟中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余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涂红、蔡常金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城管委党组成员、其他处级干部出席会议,委属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正、副职领导,2015年以来退休的处级干部,市纪委驻市城管委纪检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肖刚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党的十九大修改通过的《党章》第十四条专门对巡察制度作出了规定,为我们深化政治巡察提供了方向指引和重要遵循。市城管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功能作用,正确认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刻领会巡察的“守更人”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保驾护航;深刻领会巡察的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对照“四个意识”政治标杆,定期反复开展“政治体检”,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严格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深刻领会巡视的“解剖刀”作用,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细查根源、标本兼治施策。

  肖刚强调,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在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深入了解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等八个方面的情况。

  李伟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要深刻理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是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客观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各单位突出问题解决的现实需要。

  李伟中强调,市城管委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查找政治偏差,端正政治态度,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对自身党性原则的一次实战检验、作为解决自身突出问题的一次有利契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切实维护政治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组创设良好条件,同时监督巡察纪律执行,齐心协力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对妨碍巡察、干扰监督的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余捷表示,市城管委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思想站位,深刻领会党的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委上下要统一思想,无条件的自觉接受和配合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反思班子和个人的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无条件的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组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正确处理巡察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坚决杜绝巡察工作会影响业务工作的错误思想,努力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巡察结束后根据巡察组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意见和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市城管委将利用好巡察结果,不断强化党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能力,将市城管委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不断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新要求。

  据悉,桂林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城管委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桂林邮政11号信箱;值班电话和短信手机:18078321064,每天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8:00—12:00,14:30—17:30。此外,巡察组还在巡察组驻地秀峰区榕湖北路3号桂林市城管委一楼门卫室旁、秀峰区中隐北路23号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大门右侧、象山区交通路7号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一楼大厅、象山区中山南路108号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一楼大厅左侧、叠彩区南洲大桥西南角桂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门卫室旁、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48号桂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大厅左侧、秀峰区西山路6号桂林市市容管理处大门左侧、象山区民主路48号桂林市自来水公司一楼大厅左侧、象山区环城西一路37号桂林市市政建设公司办公楼楼梯左侧、秀峰区翊武路20号桂林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大厅左侧、临桂区机场路0号桂林市机场路管理公司门卫室旁、七星信息产业园同兴大楼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一楼门卫室右侧、象山区福旺街38号桂林市航务管理处(桂林市市政热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右侧、叠彩区南洲大桥西南角桂林市燃气管理处大门右侧、象山区中山南路110号市城管委劳动服务公司一楼报箱旁、象山区中山南路南门桥1号楼桂林市桂冠国际旅行社一楼右侧、象山区中山中路9号佳信华庭2单位6楼桂林市中山路置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大门口、象山区民主路万寿巷11号桂林市容发环保工程公司办公楼一楼左侧、七星区骖鸾路20号华荣仓库院内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办公楼进门右侧等位置设置巡察意见箱,由巡察组直接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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