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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宣传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5-16  来源:  [打印本页]

 

市城管委发〔201829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城管委系统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舆论氛围,经研究,现将《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宣传信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516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宣传信息工作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更是决胜桂林两个建成的关键一年做好宣传信息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加强我委2018年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不断增强宣传实效,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现结合委系统工作实际和年度宣传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扎实做好城管系统宣传思想工作,为完成新时代新使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着眼凝心聚力,用鲜活事例、朴实语言讲好桂林城管故事,把城市管理的力量汇聚到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两个建成的宏伟目标上来。

二、工作目标

1.从桂林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全局出发,深刻把握城市管理新形势对宣传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正面引导,营造主流舆论强势。

2.着眼桂林城市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加快建设新城,疏解提升老城总体要求,大力宣传我委在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中的新实践新成效新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凝聚坚定信心和强大力量。

3.不断完善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形成日常工作报道、亮点提炼、先进典型宣传等密切配合的局面;营造报刊、电台、网站均有桂林城管文本、声音、图像的宣传声势。

4.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及信息的质量、数量上较上年要有新突破。委系统全年向市委、市政府两办报送信息不少于40篇。在市级(桂林日报、桂林晚报、桂林电视台、桂林广播电台、桂林生活网等)以上主流媒体稿件不少于300篇次。
  5.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的同时,着力做好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桂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桂林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桂林城管头条号等新闻信息发布,做到每周信息有更新,文字和图片质量有提升。

三、任务安排

紧紧围绕两个建成工作目标,结合我委所承担的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市容秩序景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主题活动、工作亮点、先进典型等的正面宣传教育。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除做好《市城管委2018年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重点表》(见附件)中所列举的委系统重点宣传任务外,要坚持抓好委系统日常工作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措施保障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1)调整城管委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余捷任组长,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秦红任副组长,组员为机关各科室科长、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行政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数字化信息宣传科。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华兼任。委数字化信息宣传科联系电话为:2816600,邮箱:cgwszk@163.com

(2)加强委系统新闻信息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把新闻舆论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各单位党组织或行政一把手为新闻舆论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要充实新闻舆论骨干。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机关兼职信息员,基层各单位至少要有一名信息员,做到分管领导、主管科室、通讯员队伍三落实。各单位负责新闻信息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如有变动,需及时将人员名单报送委数字化信息宣传科。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新闻舆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年内定期举办信息员培训,邀请上级宣传主管部门、各级媒体有关专家对委系统新闻舆论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1—2次。

3.实施宣传信息年度考核和激励制度

委党组将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对基层单位和各科室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委党组将给予表彰。不配合信息采编或不按规定时限完成宣传信息工作任务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点名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规范宣传信息稿件撰写和报送

1)根据《市城管委2018年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重点表》,委系统2018年重要工作任务及日常工作的宣传稿件由责任科室及责任单位负责撰写或提供素材。委数字化信息宣传科负责宣传信息稿件的审核并择优向市级媒体推荐报送,市级以上媒体对委机关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由数字化信息宣传科统一协调安排。委属各单位日常的对外宣传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委机关各科室负责的工作中有涉及自治区、桂林市级层面的业务,除做好宣传工作外,业务科室需将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政务信息形式每月报送一次。如遇上级来调研或检查,须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政务信息。

3)委机关各科室报送的新闻舆论信息稿件,须经委分管领导签批。各基层单位向委机关和市级以上媒体投稿,须经本单位分管宣传领导的签批。基层单位承担的工作项目中涉及由市城管委组织实施的,对外宣传稿件需经委分管领导签批。

4)各科室及各基层单位报送的稿件或素材要注明撰稿人(包括联系电话)和审稿领导,以电子版报送为主。各科室及各基层单位被各级媒已录用的稿件要留存录用原件或影印件。

 

附件:市城管委2018年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重点表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516日印发

 

市城管委2018年新闻宣传工作重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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